勝綸法律事務所將於107年12月21日(五)自辦公益課程,並由本所程居威律師親自講授「勞動事件法之全面解析與因應對策(台北場)」,報名額滿,即不超收,請各位同學把握機會報名。
課程目的:
立法院已於今年11月完成「勞動事件法」三讀,新法會帶來什麼樣的衝擊與影響?勢必是目前勞動實務首當其衝、必須面對的問題。再者,新法所帶來的影響,應如何因應?資方的管理制度是否需要調整?勞方該如何運用法律規範救濟?都是勞動實務上的難題。
鑑此,本所特別舉辦講座,就此議題進行分享,以期達到拋磚引玉的效果。本次講座由本所擁有豐碩的產官學經驗的勞動法律師-程居威律師,由其在勞動行政機關、勞動訴訟及企業輔導實務上的經驗,來解析新法,並說明新法可能帶來的衝擊,及因應對策,以協助企業及勞工面對新法、適用新法。
課程內容:
壹、勞動事件法之立法背景與目的
貳、勞動事件法之重要條文解析及影響分析
公司「所有的人員」,包含總經理、經理及小職員,與公司發生爭議,都適用勞動事件法!?
公司所有人員與公司間的「爭議案件」,都適用勞動事件法?
勞工告公司,或公司告勞工,要到哪一個法院去?
勞工告公司(公司告勞工),要花什麼錢?要給法院錢?這些錢誰來給?
勞動事件法的調解規範是什麼?跟勞工局的調解有什麼不一樣?跟鄉鎮市公所的調解有什麼不一樣?調解成立跟不成立的影響是什麼?
勞動爭議打官司要花多久的時間?勞動事件法通過後,有什麼改變?快、慢之間有什麼好壞差異?
打官司的時候,是勞工還是公司要負責提出證據?誰要負責證明事實?不能證明時有什麼後果?新法前後有什麼差異?
勞動事件法對於工時及工資的認定有什麼影響?什麼是推定?推定的規範會不會影響到勞檢的認定?會不會造成工時跟工資認定上的氾濫?
好不容易打贏官司了,法院叫公司一定要做的事情,公司不做的時候,該怎麼辦?可以叫公司直接給錢嘛!?-補償金制度。相反的,如果是公司告勞工,是否有同樣制度的適用
怕公司脫產,想要扣押公司的財產,但擔保金好高,該怎麼辦?相反的,公司告勞工時,該如何處理?
公司有沒有欠勞工錢(工資、加班費、資遣費、退休金、職災案件),還沒有確定,法院可以叫公司先給錢了?
公司開除勞工(資遣或懲戒性解僱),勞工告上法院,還沒有確定,法院可以叫公司先讓勞工回來工作?
公司調勞工去新的職位,勞工說公司違法,告上法院,法院可以叫公司先不要調動?
工會在勞動事件法裡的角色定位
參、勞動事件法下之因應對策及後續建議
課程資訊:
課程日期:12月21日(五)。
課程時間:14:00--17:00,3小時/日。
課程地點: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66號4樓 (新北市工業會大教室)。
課程學費:免費公益講座、若需紙本講義每人酌收新台幣200元整工本費。
限制人數:100人。
報名截止:請同學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14日前完成報名及講義費用繳費,裨益執行開課作業。
報名額滿,即不超收,請各位同學把握機會報名及繳費。
報名網址:(有購買講義者,請「先」匯款後並回填報名表)
https://goo.gl/forms/O2sQm3ONnv9jpJf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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